中央音乐学院音乐治疗学硕士研究生考试内容

  1.主科(笔试:音乐治疗基础;口试:包括回答问题,钢琴即兴演奏歌曲伴奏及演唱,美声、民族或通俗唱法均可)。
  2.音乐基础理论(和声、作品分析。与表演专业同卷)。
  3.音乐学基础(听辨、笔试)
  A.听辨(与表演专业相同):内容含中国音乐史、西方音乐史和中国传统音乐,所有考生必答全部内容。
  B.笔试:中、西方音乐史(与表演专业同)。
  4.钢琴
  
  报名时需交本人所撰写的音乐类(最好是音乐治疗方面)论文一篇。同等学力报考者所交论文必须是公开发表的且不少于4千字。
  注:成绩为三项 1.主科(含笔试、口试)。2.音乐学基础(中、外音乐史各占50%)。3.音乐基础理论(和声、作品分析、钢琴综合分,按4:4:2比例合算)。
★钢琴考试要求:  
  1. 复调乐曲,程度可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,可看谱。
  2.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,可相当于贝多芬第一、第五奏鸣曲(快板乐章)及以上。须背谱。
   考试时由主考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。能够演奏其它乐器者可于口试时附带演奏。
  凡中央音乐学院普通本科(不含成教本科)毕业生报考,本人原所学方向所要求的钢琴程度不低于以上要求者,可申请免试,不计成绩。
    凡本科专业为器乐表演(包括各种管弦乐和民乐)的考生,可以用主科乐器代替钢琴参加考试。

    论文:音乐类或心理学类论文均可,并不要求一定要求关于音乐治疗。

报名时间:请注意中央音乐学院网站的招生信息。
主科考前辅导班:报名后的第一个周末(三天,18小时)。
学费:900元
电话报名:010-66415808。
地点:中央音乐学院演奏大厅二楼音乐治疗中心办公室。
主科及其他音乐类科目考试将在10月16日--20日。其它文化课(英语、政治)将在2005年1月参加全国统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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